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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 关于做好 2022 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2-04-06 17:50   审核人:
各学院:
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22 年省属高校毕业 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》文   件要求,为贯彻落实《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   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》(黔财教〔2009〕114 号)和   《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黔财教〔2020〕95   号)精神,我校现组织开展 2022 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  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和条件
(一)办理对象
1.2006-2008 年下基层服务(就业)应往届毕业生;
2.2009-2019 年下基层服务(就业)应往届毕业生。
(二)申报条件
1.2006-2008 年下基层服务(就业)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
下条件:
(1)参加我省五类基层服务(就业)项目之一:选聘高   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;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   位计划;三支一扶计划;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; 一村一   名大学生工程。
(2)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年限满 5 年或以上;
(3)在校读书期间必须申请有国家助学贷款;
(4)毕业生就业过渡期未超过 2 年。
2.2009-2019 年下基层服务(就业)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以
下条件:
(1)毕业时自愿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、服务,连续在   基层单位服务(就业)年限满 3 年或以上(含 3 年,满 3 年   的时间界定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前);
(2)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;
(3)毕业生就业过渡期未超过 2 年。
二、学费补偿代偿标准
对到我省基层单位工作获得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   偿资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采取服务期满后一次性补偿或代   偿的办法。今年学费补偿代偿执行标准如下:
1.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   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 6000 元的,按照每年 6000 元的金额   实行补偿或代偿;
2.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   助学贷款本息低于 6000 元的,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   息两者就高的原则,实行补偿或代偿;
3.已享受精准扶贫免(补)或学费减免的毕业生,应   据实扣除后给予补偿或代偿;
4.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   助的毕业生,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下载材料
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可登录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   管理中心网站(http://zzglzx.gzmu.edu.cn),也可在 QQ   群(961675636)群文件中下载相关申请材料。
(二)网报申请
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《贵州民族大学 2022 年毕业   生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网报申请》。
(三)填写、准备纸质材料(每式一份)
1.2006-2008 年参加五类基层服务(就业)项目
(1)《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   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附件 1-1);
(2)《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》(附件   1-2);
(3)工作单位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复印件;
(4)《单位聘任合同书》及《招考录用红头文件》复   印件;
(5)《毕业证书》复印件;
(6)身份证复印件;
(7)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;
(8)《本人承诺》(附件 3);
(9)《贷款结清凭证》;
(10)《首次就业证明》(2006-2008 年毕业,2009   年后首次参加工作且未超过 2 年就业过渡期的学生须提   供。
2.2009-2019 年下基层服务(就业)
(1)《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   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附件 1-1);
(2)《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》(附件   1-2);
(3)工作单位《年度考核登记表》复印件;
(4)《单位聘任合同书》及《招考录用红头文件》复   印件;
(5)《毕业证书》复印件;
(6)身份证复印件;
(7)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;
(8)《本人承诺》(附件 3);
(9)《贷款结清凭证》(有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)
四、材料报送及审核
受疫情影响,2022 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   贷款代偿不接受现场申报审核。请务必认真阅读通知附件   4、附件 5 及附件 6,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材料不齐或不符合   要求的,今年一律不接受材料补交,材料不齐的请明年再   行申报,所有已提交材料不予退回,敬请做好备份。
(一)网报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
网报材料即《贵州民族大学 2022 年毕业生下基层就业  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》须于 2022 年 4 月   25 日前在线完成填写并提交,签名提交后显示“已提交”   字样为网报成功,网报填写内容务必与纸质申请表、考核   表(附件 1-1、附件 1-2)内容相一致。
(二)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
纸质材料只能通过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邮寄至学   校,不得使用其他邮寄方式,不得使用邮费到付;纸质材   料须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特快专递邮寄   至学校,以寄出时间的邮戳为准,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   弃。
收件地址: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 C3   学生活动中心 3 楼 311 办公室,收件人:学生资助管理中   心,联系电话:0851-88923718。
(三)材料审核
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初审合格   名单将在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,   接受师生监督,公示期满后报省教育厅资助办,最终审核   由省教育厅资助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纸质材料复印件只能黑白色,彩印无效。
2.往年已申报获得补偿代偿款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   报。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通报当地人事主管部门,由此造   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3.《首次就业证明》只针对 2006-2008 年毕业,2009
年以后首次参加工作且未超过 2 年就业过渡期的学生。   2009 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无需提供。
4.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,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阅   读通知内容、政策解读及注意事项。
5.申请表、考核表填写后打印,不得手写,可参考样   表及填表说明,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,表格删减后   无效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通过 QQ、电话、微信、邮件等   方式广泛宣传,做到人人知晓,不漏一人。
2.请各学院充分知晓毕业生下基层就业(服务)学费   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,热情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和解   答工作。
3.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大对学生的诚信教育,教育毕业   生诚实填报、诚信申请。
4.为便于后期及时与同学们联系,请今年申报的同学   务必加入学费补偿代偿 QQ 群(贵州民族大学 QQ 群:   961675636;贵阳人文科技学院 QQ 群:157202070),请贵   阳人文科技学院毕业生申请时注意不要进错群,避免耽误   材料寄送时间,回原就读学校申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-1.《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
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
1-2.《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》
2.首次就业证明模板
3.本人承诺
4.政策解读与注意事项
5.申请表和考核表填写样表及填表说明
6.贵州省 2022 年下基层学费补偿代偿评审各地   街道办事处(社区服务中心)、县(市)城   关镇汇总表
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2 年 4 月 6 日

 

附件【2022年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系列材料.zip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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